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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近日,嘉鱼法院官桥法庭聚集多方合力,将“枫桥经验”和为民服务深度融合,践行“聚力量·合解纷”方式,成功就地化解一起医疗纠纷。
2023年初,官桥镇某村村民杜某洪因精神状态有些亢奋,家人在送他去看病时误将其送至某精神病医院,该精神病医院在未征得病人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,对杜某洪实施了三十天的强制治疗。出院后,杜某洪觉得自己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损伤,向医院提出索赔,医院认为自己没有过错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杜某洪因此事多次反映问题,要求给予解决,并向官桥法庭提交诉状,要求医院赔偿其损失30余万元。
案件受理后,官桥法庭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认真研判案情,认为该案适宜协调化解,遂启动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对杜某洪进行释明,通过发问等方式协助其明确主张,就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充分辩论,同时向镇、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,另一方面与嘉鱼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(简称“医调委”)取得联系,请医调委先行介入调解。
在医调委调解无果后,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,官桥法庭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共同开展调解工作,联合官桥镇党委、政府对杜某洪释法明理,并争取县卫健局的支持。经多方联动、多轮协调,双方最终在官桥法庭签署了和解协议,该起医疗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。
开展纠纷多元化解是官桥法庭坚持和发扬“枫桥经验”,把非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一环,既促进了案件处理结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,又切实减轻了诉讼程序给双方当事人带来的诉累,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人民法庭力量。